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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关于网络执行查控及信息共享合作备忘录》
  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17年11月8日签署了《关于网络执行查控及信息共享合作备忘录》(以下简称《备忘录》)。《备忘录》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:一是国家税务总局协助最高法进行网络执行查控,包括查询被执行人税务登记信息、纳税税款、退税账户、退税金额等相关信息。国家税务总局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联合惩戒措施,包括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纳入纳税信用评价体系;二是将失信被执行人和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、实际控制人、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,作为重点监管对象,加大日常监管力度,提高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。在实施税收优惠政策时,查询相关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、实际控制人、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,作为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审慎性参考;三是最高法将相关案件信息推送给国家税务总局共享,共享信息包括被执行人信息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和法院关于税收征管罪类裁判文书。
  评析:《备忘录》通过网络信息共享的方式,对被执行人的纳税信息进行“总对总”网络查控,对失信被执行人在税务领域进行联合惩戒。进一步拓展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控手段和措施,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力度,构建以诚信为核心的多维监管体系,加大各领域惩戒力度。
  建议:一是公司及所属单位在日常工作中要合法合规,加强与当地政府的沟通协调,杜绝出现因失信行为被网络公示的情况;二是在对账龄较长、数额较大及难以清欠的企业提起诉讼时,应积极收集证据,以此为工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;三是在与其他企业合作时,应查询企业信用信息,加强风险防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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