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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》

  为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机制,发改委、人民银行等24部委联合签署了《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》(简称《备忘录》),并于2018年3月21日印发。
  解读: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项核心机制,而《备忘录》的签署则是构建以信用管理为核心、以电子化监控和大数据监测为支撑监管体系的重要一步。《备忘录》明确了联合惩戒的对象,是指违反公共资源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、违背诚实信用原则、存在严重失信行为并被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招标人、采购人、投标人、供应商、招标代理机构、采购代理机构、评标评审专家以及其他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。对于前述严重失信主体,有关部门将依法采取包括“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”、“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”、“限制参与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”、“限制参与国有产权交易活动”等在内的38项联合惩戒措施。
  建议:一是公司应当加强诚信教育宣贯,使诚信意识渗透至每位员工,促进公司诚信建设信用体系建设。二是公司要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自觉按约履行合同义务,树立公司诚信经营的良好形象。三是公司应当在合作前严格对合作方的资信审查,强化对合作方履约过程的监管,促进合作方诚信履约。